根据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<药品注册管理办法>有关事宜的公告》(2020年第46号)
,为推进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
、技术指导原则起草制定工作
,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
,药审中心组织修订了《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)
。根据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》(药监综药管〔2020〕9号)要求
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
,现予发布
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
。
原发布的沟通交流相关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
,以本通告为准
。
特此通告
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20年12月10日
附件1
: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.pdf
附件2
: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修订说明.pdf